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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第3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 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 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今年4月3日,国务院常委会议已经通过了对于限制电子签名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转让的修改建议, 相信等下一个立法周期就会实现。
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做出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作出修改, 删除第二条,并将第三条修改为: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修改条款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也意味着,涉及土地、房屋、供电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随着政策的普及和推广,相信未来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印章的法律适用范围将会成为更为广泛。目前电子签章在金融、 保险、旅游、房地产、物流、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等行业领域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

2019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电子印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电子签章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得到全面普及:

  • 3 月 26 日,国家移民局公告,电子文件与盖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章的同类纸质文件具有相同效力。
  • 4 月 3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允许在办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
  • 4 月 11 日,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正式引入电子签章应用,实现企业、市民在网上办事中对于电子文档可信签署的业务需求。
  • 4 月 2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修改,进一步放开了电子签名的使用范围。
  • 4 月 30 日,《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实施,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力。
  • 7 月 8 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采用电子合同等信息技术,提升运输管理水平。
  • 8 月 1 日,国务院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简并现场登记环节”被作为改变企业开办审批方式的具体措施。

功能优势

安全可靠

安全可靠

  • 公安部等保三级标准认证和ISO27001认证,达到金融级信息安全标准
  • 三家权威CA机构对接
  • 有效管理数据证书采用两地三中心,VPN专线链接,数据加密传输更安全
  • 区块链专利技术确保合同数据不可纂改
  • 8大实名认证方式确保签署主体身份真实意愿真实
合规高效

合规高效

  • 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确保用户制作的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提供电子签章的在线制作、授权、使用、撤销、管理、维护等一站式电子签章管理服务
  • 在线操作高效便捷、安全环保,避免签章被人冒用、滥用等隐患
  • 手写识别用户签名,精准识别高达95%,服务稳定性高达99.99%
管理便捷

管理便捷

  • 与企业业务系统、管理软件集成,实现全流程印章智能管理
  • 支持多级用户管理,签章权限分级管理,合同在线智能化审批
  • 合同履约智能跟进,方便用户随时跟进合同签署状态
区块链数据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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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威司法机构对接,共同建立联盟区块链,确保存证数据的权威性和不可篡改
  • 可视化全证据链,全流程记录存证,固化电子证据
法律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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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接权威司法机构,可实现在线公证、司法鉴定、仲裁
  • 对于合同纠纷可实现在线智能仲裁、代理维权,快速解决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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